《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评价制度改革后,185个职业退出职业资格目录,证书转为社会化等级评价。原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变为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发证单位由原来的各省市级鉴定中心变更为:第三方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号)、《吉林省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54号)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分级备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改革,并组织相关专家对我中心进行评估。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升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社会影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事关国家人才分类评价制度的深度改革,更关系数亿技能人才长远职业发展,对全面建成人才强国,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吉林省中光人才评价中心是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批准的第一批第三方认定试点,是集人才评价、人才服务为一体的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机构。可自行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和职业(工种)开展自主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我中心成立于2020年,坚持人才以用为本的原则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省中光技师学院共同组建,拥有专业实训基地、数百名省内一线高校教师组成的专家顾问团队,为人才发现、培养、激励、评价、使用,提供全方位服务。中心拥有专业的职业技能评价团队,开发建设了技能人才信息平台,为技能人才评价提供专业、科学、便捷、规范的体系化服务。
吉林省中光人才评价中心可为考生和机构提供报名、培训、考试、发证等服务。完备的报名流程,帮助中心提升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专业的各职业、等级的培训课程内容,便于考生充分学习、掌握知识;系统化的考试管理,使考试方式更严密、更高效,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
吉林省中光人才人才评价中心工作始终围绕服务社会大局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人才评价工作,拥有符合要求的理论考试场所、技能操作考试场地、设备和检测仪器等,技能评价设施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力持续增强。中心在促进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和优秀技能人才考评选拔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制定计划、实施认定、结果公布各环节中,吉林省中光人才评价中心全面按受人社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全面监督,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法律依据不变,证书效力相同,享受政策一致,在国家人社部网站http://zscx.osta.org.cn/和省人社厅网站均可查询,终身有效,全国通用。是招聘、职称评聘、人才等级评定的权威凭证。我中心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服务,认定结果经得起市场检验、为社会广泛认可。经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评价、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财政补贴,纳入所在地人才统计指标范畴、享受当地政府技能人才表彰奖励、落户积分等政策。
吉林省中光人才评价中心成为广大职业技能考生成长发展的特有品牌,有力地促进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职业技能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中心将持续为我省技能人才建设和技能等级评价工作,为国家持续行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