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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根据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规律和特点,对教与学进行有效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担负着组织全院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工作,负责教学运行与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实施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考试管理,教学秩序管理等工作。以“科学管理,热情服务”为宗旨,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热情为全院教师和学生提供服务。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教学运行与质量管理、教学建设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学计划管理与教学制度建设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

2.协助学校制定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践教学条件建设规划。

3.负责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的原则意见并组织系部实施,负责检查各系部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每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它教学场所。

二、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管理

1.统筹协调校历、课表的编排,协调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师资及教学资源调配。

2.负责全校性教学事务协调工作及教学中突发事件的处理或协调工作。

3.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编制人才培养质量报告,负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教学环境。

4.负责制定全校性教学检查、质量评价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5.开展日常教学检查、抽查。指导及检查系部日常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开展。

6.组织全校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7.负责对教学事故的核查和报批工作。

8.教师调课备案与审批,复核教师月课时量。

三、考试管理

1.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的建立,严格考试过程和成果管理。

2.负责安排协调全校课程和实际教学活动的考试(含补考、毕业清考),组织实施考试。

3.负责组织协调各类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认证考试、等级考试。

四、教师队伍建设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协助学校和指导系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的教师队伍。推动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2.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努力实现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质量优劣与教师评优评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结合。

4.协同人事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培训、考核及职称评审等工作。

五、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学校增设专业申报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管理办法,负责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的申报、审批、验收评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公共实训室的建设工作,指导系部专业实训室建设并组织验收。组织申报各级重点实训室或专项资金支持实训室并督促建设和使用。

4.协助学校筹备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协调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开展活动。

六、教研教改

1.组织教师参与国家、自治区、州、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组织全校性说课、讲课比赛等教学竞技活动及教学研讨会。

3.组织全校性学术讲座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4.检查督促各系部和教研室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七、教材建设与管理

1.建立教材信息库采购渠道,建立样书架,指导教师遴选优质教材。

2.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采购、入库、发放、结算等管理工作。

八、教学资料与数据管理

1.负责学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全校性教学管理材料、教学运行资料、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成绩档案等管理。

2.负责采集填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实验室数据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协助校办完成有关报表等数据。

九、教学设备与教学场所管理

1.负责组织采购全校性教学设备,负责各部门教学设备采购的初审和验收,负责教学设备报修和报废的协调和处理。

2.统筹协调全校教学设备经费预算管理,建立教学设备管理台帐。

3.统筹协调全校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使用管理。

十、其它工作

1.协助校企合作处开展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2.负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质量评估的组织工作及相关事务的对外联系、校内协调工作。

3.认真完成学校交办其它工作。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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